2019年6月28日,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主任、温州大学民俗学研究所所长黄涛教授应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邀请,做了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实践的若干 重要问题”的学术讲座。讲座由中央民族大学王丹副教授主持。来自于校内外的30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并进行了研讨交流。
讲座伊始,黄涛教授介绍了非遗保护“中国实践”提法的背景与含义。他认为,非遗保护在我国蓬勃开展形成的“中国特色”,或者说“中国实践”“中国经验”,与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是相适应的,这也造就了我国非遗保护在学术研究和实践层面的创新。这些特色一方面给非遗保护带来了明显优势,另一方面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黄涛教授提出五个在进行非遗保护中应该被重点关注的问题,即:政府主导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问题、社区认同问题、传统的保持与创新问题、知识产权问题。
图1 主讲人黄涛教授
黄涛教授首先立足于非遗保护工作中政府、学者、民众三者的各自位置和相互关系展开对五个问题的总体阐述。他指出,非遗保护并存有三种根本属性:工作属性、学术属性、生活属性,政府、学者、民众出于各自特定的相关性和立场,分别更加看重其中某一种属性。但是,生活属性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根本的一种属性,因为非遗保护与民众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乃至生计方式、生存空间等息息相关,相应地,民众与非遗保护有更深、更密切、更重要的关联。不过,非遗保护毕竟是三方共同参与的社会活动,三方应该对非遗保护持有科学的认知和理解,摆正自己的位置,相互尊重,有效配合,正确把握三种属性之间的关系。
第一,关于非遗保护中政府主导的问题。黄涛教授认为,在非遗保护实践中,政府行政力量介入和干预的程度和方式不同导致对非遗保护的影响也有所差异,他结合具体非遗展演案例列举出几种政府干预的模式,并作了相应讨论。他指出,“政府主导”原则在具体实践操作中被误解,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失当的状况,给非遗传承和展演带来了不良影响。黄涛教授主张以“推动”替换“主导”,明确政府部门在保护工作中的合理定位,并建议将非遗保护的工作原则调整为“政府推动,学者指导,民众为主,社区参与”。
第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的问题。黄涛教授提出,政府是非遗保护主体的观念造成非遗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的分离,社区民众和传承人在世代相传的文化活动中的主人翁地位被取代,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性。他强调,要充分认识非遗是民众生活的一部分这一根本属性,非遗保护的主体应该是以社区民众和传承人为主的社会各方,其中政府行政部门是发挥组织、推动作用的关键力量。
第三,关于社区认同的问题。黄涛教授通过系统梳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中“社区认同”的概念表述,提出社区认同是社区参与的基础和动力,也是非遗保护中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他结合我国非遗保护的实践,指出遵循“社区认同”的理念,可以最大程度地解决此前工作中存在的社区认同相对缺失、社区参与不足等问题,但也要注意《伦理原则》对我国非遗保护的适用性,不能简单套用。
图2 讲座现场
第四,关于传统的保持与创新问题。黄涛教授从中国学界对Authenticity “本真性”、“真实性”、“原真性”等不同译法说起,论述了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等不同学科对于“本真性”概念的认知及其变化情况。他认为,“本真性”在于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对“本真性”的保护并非否定变化、否定创新,而是要在保持传统延续的基础上承认变化和发展。因此,“本真性”不应该成为非遗保护的障碍,他主张以“传统性”替代“本真性”这一术语。此外,黄涛教授提到非遗的变化不应该受制于外部的价值评断,不应该被动地被他人改变,而是要通过作为非遗传承和保护主体的民众来自主创新,以适应现代生活的自主调整、自如变化。
第五,非遗保护的知识产权问题。黄涛教授从自身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非遗保护案例出发,提出非遗保护的知识产权问题,尤其是民间文学类非遗保护的知识产权。他指出,现有法律对于知识产权主体的认定和概念的界定,与非遗的集体性、共享性等特征存在矛盾,不能很好地适用。在这一问题上,还需进一步探讨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图3 讲座现场
讲座结束,黄涛教授与现场师生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交流。中央民族大学林继富教授认为,黄涛教授通过自身参与非遗保护的大量实践工作思考总结出来的五个问题都是当前我国非遗保护领域的核心问题。在非遗保护“中国实践”的近20年里,中国非遗保护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方面,均取得了巨大成就,对世界非遗保护做出了突出贡献。黄涛教授研究提出的有关非遗保护的理论观点和建设性意见是深化非遗保护的有效途径。
整理人:2018级民俗学博士生杨之海
图片:2018级民俗学博士生程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