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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讲座纪要|“宗教人类学”系列讲座(五):“宗教化:宋代以后华南民间信仰的国家化”

        2017年 11月 23 日,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学系教授张小军,应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丁宏教授邀请,做了题为“宗教化:宋代以后华南民间信仰的国家化”的学术讲座。本场讲座是“宗教人类学系列”讲座的第五场。


           

      讲座开始,张小军教授首先对宗教人类学研究重点——华南地区的研究现状进行简单梳理,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武雅士(Arthur P. Wolf)、詹姆斯•华琛(James L.Watson)等学者从不同角度和观点对华南宗族制度进行了研究。此外,结合福建地区民间信仰体系的历史与现状,张教授认为,民间造神传统往来已久,而70%左右的神都有国家背景,或由国家敕封,或国家政权相关的人被封神。以此为背景,基于福建民间信仰个案为研究,张教授展开论述华南地区在宋代以降民间信仰国家化的过程。他认为,这一过程是在“文治复兴”背景下发生的“宗教化”过程,而这样一场史无前例、且对后来中国社会影响深远的国家化过程之所以会发生,乃在于面对宋代国家的社会问题,儒家士大夫企图“得君行道”,挽救国家,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但其影响却远远超出此范畴。

      所谓“文治复兴”,是指大约发生在11—13世纪宋代儒家士大夫企图恢复尧、舜、禹三王之治的运动。余英时称其为“宋代士大夫的政治文化”,他引用宋代古文运动继承者柳开门人张景的话:“天下用文治,公足以立制度、施教化,而建三代之治。”所谓“文治”,乃以文施治,这里的“文”,按照包弼德(Peter K.Bol)的理解,将之归为“斯文”,他认为斯文的传统溯源于上古三代,宋代士大夫则乐此不疲。邓小南则以“祖宗之法”讨论了北宋前期的这场运动,她认为“致君与尧舜”的“共治天下”,反映出士大夫希望效行三代的“文物之治”的理想。张教授认为,宋代士大夫们所标榜的“得君行道”和士大夫参与治天下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思想意识进而到制度上促进了“帝士共治体制”的成熟,进而影响到华南地区民间信仰的国家化。

      福建正是“文治复兴”运动主要发源地之一和重要实践区域。从晚唐到南宋,国家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伴随战乱、兵祸一步步地南移。随着南宋国家政权南迁临安,士大夫文化和国家正统意识形态也进一步浸润华南,引起了地方社会的巨大变化。这一过程引发了国家权力与地方社会在意识形态、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等方面的深刻变化,促成了宋代理学在福建的发端。这不仅对宋元,同时直接对明清时期华南地方基层社会产生了长久的影响,例如,在华南地区许多基层组织的历史文献材料最早仅可上溯至明清时期,从某一侧面可以反映出宋代以后地方基层组织的变化。结合田野调查和历史文献材料,张小军教授认为“文治复兴”运动的其中一个重要影响便是在明代蕴生出华南大规模的宗族文化创造。

      五代时,佛教对福建宗教信仰的转变可以说是地方宗教的第一次国家化,即闽国这一地方国家的国家化。然而,第一次的国家化并未深入基层社会,主要是体现在乡村士大夫的层面,并且以佛教的功德寺院的发展作为主要特征。以福建地区的功德寺院承天禅寺、余氏禅林寺、李氏凤林寺为案例,张教授认为这种地方上闽国的“国家”正统,在宋代(特别是南宋)开始有所转变,即正是在与佛教的对话中,儒家有了长足的发展。虽然国家的正统还是佛教,但因为儒家先贤的乡间讲学,始对民间社会有所影响:一方面国家因为统治的需要敕封地方神明,另一方面地方基层社会则在破碎和重整中因冲突和认同等需要创造神庙。由此,使得福建宋代晚期及以后的地方造神运动兴起,引发民间宗教宗庙制度改革。结合陈支平曾经整理的《续文献通考》中宋、元间福建受封的神明数量和状况分析,张教授认为在“文治复兴”的社会启蒙的背景下,宋代以后民间信仰有一个巨大的转变,主要特点就是民间信仰的“国家化”。福建的民间信仰是在宋代国家文化对地方文化的“开化”和民众的“启蒙”中开始转变的,这一“开化”和“启蒙”的背后动因,就是“文治复兴”的过程。以福建为代表的华南文化圈的信仰模式至明清时期基本形成,并在历史上以不同的时空方式延续到更加广阔的西南和北方部分地区。

      接下来,张小军教授以具体的个案说明华南地区民间宗教信仰的国家化和宗教化过程。以始建于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5年)的五帝庙分析,该寺庙在宋明时期的几次大规模重建恰恰可以说明“文治复兴”中的士大夫政治文化,是民间信仰中的巫觋风气泛起的重要原因。结合丁荷生(Kenneth Dean)的研究,张教授指明,兴华府地区的社从明初开始,逐渐从官方的系统化庙宇,即从一个嵌套在管理框架内所确定的庙宇,转变为大众宗教空间自组织的基本单位。流行的社坛也有一个它自己的内在转变:从守护神的坛祠变成地方神的庙宇。社的祭祀慢慢变成了地方庙宇系统中仪式空间的基本单位。由此,张教授认为,国家与地方社会,官员、士大夫和百姓,正是在“文治复兴”中逐渐形成的“共主体性(co-subjectivity)”——而不是简单二分的国家与社会机械结构互动中,得到了一种连续的权力象征变形、转换与创造。所谓的“共主体性”,张教授解释为是指国家、士大夫和庶民三者共同承担和替代各自主体行使权力、运行功能和表达意义的特征,反映了深层的共谋政治文化,并区别于国家与社会的二分模式。

      通过对以上历史文献材料和田野调查个案研究与分析,张小军教授总结华南地区民间宗教国家化和宗教化的过程和特点,得出以下结论:宋代的“文治复兴”运动,给华南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君本主义、帝士共治的治理模式引起了华南社会“共主体性”的文化创造,除了明代中期的造宗族运动,还有造神运动——民间信仰的国家化。这一国家化的过程,给基层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通过信仰的国家化建构和实践,百姓们把“国家”做到了他们自己身边。换句话说,民间信仰和宗族的文化创造早就引起了国家深入基层社会,这一过程远远早于民国时期“行政下县”的过程,说明了中国基层社会并非长期“无为而治”,而早有着深厚的国家基础。


  之后,张小军教授与在场的师生就讲座主题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与讨论。丁宏教授再次感谢张小军教授为大家带来的精彩演讲。
                           

(整理人:2017级民族学博士海璐    图片提供:2014级民族学博士马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