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术讲座
讲座纪要:“当代伊斯兰:机遇与挑战”系列讲座(三):“宗教极端主义”:话语批判与现实挑战

      2016年4月22日下午,由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举办的“当代伊斯兰:机遇与挑战”系列讲座的第三场在民族博物馆二楼放映厅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伊斯兰教研究室主任李林老师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丁宏教授邀请,做了题为《“宗教极端主义”:话语批判与现实挑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丁宏教授主持,相关专业的师生们前来聆听。

     讲座开始前,丁宏教授感谢李林老师为师生带来其专业的研究,并对主讲嘉宾进行了介绍:李林老师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所伊斯兰教研究室主任,研究领域为伊斯兰思想与文化、宗教学理论。丁宏教授谈及“极端主义”这一概念其实存在各领域,在宗教方面容易与某一宗教联系在一起,容易造成对宗教的“污名化”,在概念界定方面需要特别谨慎使用;邀请李林老师展开以“宗教极端主义”主题的讲座,是希望大家对“极端主义”这一概念能有更清楚的认识。

     接下来,李老师从话语批判与现实挑战两个层面展开对“宗教极端主义”的讨论。在话语批判方面,围绕“极端”的概念界定、“极端”的话语和解读、“极端”与宗教等几个主题进行讨论;在现实挑战方面,主要讨论伊斯兰世界当前所面临的挑战以及为什这类挑战会与伊斯兰社会产生联系。

     首先李老师对“极端”概念的梳理与界定,他指出当前多数人认为“极端”指追随激进的、狂热的思想体系,借助暴力手段达到政治目的,所以一般都将暴力恐怖作为“极端”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极端化”并非仅与暴力、政治相关,也不仅仅具有负面含义,其内涵是复杂的。他归纳了 “极端”至少有三个层面: 第一,指空间或方向上的顶端、顶点;第二,引申为“非常的”、“超乎寻常的”之意,在意义上是中性的;第三,狭义的“极端”,特指过激、偏激的言行或思想,是一个负面词汇。导致“极端”一词使用混乱的原因在于:该词有其特殊之处,它始终处于某种创造对立、生生不息的局面之中,有一方的极端就必然产生与之相对应的另一方的极端。

     其次,李老师介绍了“极端”的话语在西方、“天方”(阿拉伯世界)、“中方”等不同文化语境的情况以及他对“极端”的解读。在西方,“极端主义”(Extremism)这一概念二战后才被引入学术领域,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西方的伊斯兰教研究和东方学文献中,“极端主义”逐渐被用来指那些主张使用武力的宗教-政治群体。西方引入“极端主义”的原因在于,这类主张武力的宗教-政治群体与那些可归类于“伊斯兰主义”(Islamists, isldmiyyuri)、“原教旨主义”(fundamentalists, usuliyyun)的群体之间有所不同,必须要以区分。在“天方”,在当代阿拉伯语中,用来迻译“极端主义” (Extremism)的对应词是“Tatarruf”,该词不仅用来指“极端主义”,也可以用来指“激进主义”(Radicalism),“Tatarruf”一词实则还包含着更多层次的含义。在“中方”,李老师例举以金宜久先生的“宗教与极端主义有关”、马大正先生的“宗教与极端主义无关”为代表的两种看法。李老师提出了自己对“极端”的解读——全球资本主义扩张下的极左翼运动。伊斯兰社会中的极端主义运动,与其他地方一样,也是根源于社会剧变、转型造成的社会与经济、政治的、文化的以及心理的危机,而极端主义运动往往能够调动大批社会中下层人员参加,他们大多都是政治、经济乃至文化上被边缘化的群体。极端主义之所以能成功吸引这些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被边缘化的群体,一方面是成功利用了伊斯兰教对理想社会的设定(伊斯兰教理想中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公平正义的社会),而现实的不公与苦难则成为“极端主义”煽动对现实不满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明;另一方面,极端组织开始关注社会服务并对其大量投入,这对因缺少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而生活苦难的底层群众无疑具有巨大感召力。

     再次,李老师谈及,“极端”与宗教的关系有两种理论:“宗教”为源,“极端”为流与“宗教”为表,“极端”为里。“极端”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存在两个方向、两种解读:第一种是从宗教到极端主义,这是占据主流话语的方式;第二种是极端主义到宗教。李老师认为,相较而言,第二种解释可能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和说服力:极端主义不一定和宗教有必然联系,而是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他认为,宗教极端主义的主体是极端主义而非宗教,是极端主义对宗教的“极端化”,是宗教的“被极端化”,因此,伊斯兰教“去极端化”的主旨并非“去宗教化”,而在于“去极端化”,即消除极端主义对伊斯兰教的渗透、歪曲和影响。

     第四,在“宗教极端主义”的现实挑战层面,首先是对“伊斯兰国”的表述的讨论,李老师指出“伊斯兰国”与伊斯兰教并没有必然联系,在阿拉伯国家中,对“伊拉克和沙姆伊斯兰国”的英文缩写是DAESH, 该词更能够反映出人们对它的愤怒和蔑视,广大阿拉伯国家认为,使用“伊斯兰国”一词既亵渎了伊斯兰教,也会赋予该组织某些合法性。接着,李老师概括了以下11个方面来解释为什么“极端主义”会与伊斯兰社会产生联系:(1)伊斯兰复初主义影响扩大;(2)伊斯兰化进程加剧;(3)现代化造成社会失衡;(4)冷战后世界格局的变化;(5)巴以冲突持续刺激;(6)阿富汗战争造就“圣战组织”;(7)族群与教派冲突;(8)民众的宗教无知;(9)个别政府对宗教极端势力的利用和庇护;(10)伊斯兰世界的反美情绪;(11)政治分离主义。而伊斯兰教“被极端化”又具体表现在:“信仰被极端化”、“教法被极端化”论、“功修被极端化”等三个方面。

讲座最后,李林教授就国家安全观中的伊斯兰因素进行讨论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并与在场同学进行互动。

    讲座结束后,丁宏教授再次感谢李林老师为大家带来的精彩丰富的内容。她强调,极端主义的话语源于现实,以现实为根据,但如何解读现实,从不同的角度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极端主义”会与伊斯兰、与宗教相联系,思考这一问题的时候务必需要多元视角,要避免处理问题时的简单化。

(整理人:2015级民族学博士生 马文婧; 图片提供:2014级民族学博士生 马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