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术讲座
讲座纪要:“对话丝路文明“之三:人口规模、宗教文化与经济发展对回族择偶的影响”

      2017年6月2日,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国际与社会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世界穆斯林研究中心助理教授、北美中国社会学家学会理事赖庆博士,应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邀请,做了题为“人口规模、宗教文化与经济发展对回族择偶的影响”的讲座。此次讲座由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丁宏教授主持。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基于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子样本,根据1982至2005年间处于适婚年龄的5,048位回族男性和4,699位回族女性的生活史数据,讨论人口规模、宗教文化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对其择偶观的影响。

      首先,赖庆博士从量化社会学研究专业出发,简要交代了他对中国穆斯林社会研究的认知过程。中国有包括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保安族、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在内的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根据人口学数据分析,除具有相同的伊斯兰宗教信仰之外,上述十个民族在生物性、族源、文化、人口规模、地域分布、与汉族社会、与国家关系以及与世界穆斯林之间的关系都具有有很强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人口学特征。他希望用统计数据为中国穆斯林构建一个人口学肖像,从族源与文化、人口规模与特征、居住与地理分布和社会经济状况四个方面进行数据分析。就人口规模来说,十个民族人口总数为2300万人,即中国每100人中有1.7人属于上述十个民族。人口总数相对于世界人口而言,中国穆斯林是个较为庞大的群体,此外,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也占据相对较大的人口比例。在居住格局方面,他们主要居住在西北地区(指甘肃、宁夏、青海、新疆、陕西五个省区),其中55%的人口居住在新疆,除回族之外的其他九个民族集中居住在西北地区的某一省区,而回族只有一半居住在西北地区,另外一半与汉族杂居于全国其他地区。根据数据分析进一步发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2,870个县级行政单元中,99.9%居住着至少一个回族人,79.4%居住着至少500人以上的回族人群。就社会经济状况(Socioeconomic status)而言,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回族的城市化水平高于汉族,其中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的平均受教育水平要高于汉族。由此,赖庆博士指出,十个穆斯林民族在各方面发展水平不一,表现出极强的异质性,而回族在中国穆斯林中又保持着独特的散居特点,即使是在其他54个少数民族中也是极为特殊的。因此在针对人口规模、宗教文化与经济发展对穆斯林民族择偶的影响进行研究之时,赖庆博士选择回族作为研究对象。

      (二)中国穆斯林与汉族社会的关系。通过对十个穆斯林民族与汉族经济发展水平的离散指数[Index of dissimilarity](笔者注:人口学专业术语,是一种计算全体结构与内部各部分结构之间差异的量化指标。离散指数越大,离散程度越高,差异越大,融合程度越低;反之,离散程度越低,差异越小,融合程度越高。)进行分析,可看到除教育程度之外,在社会经济、人口结构、居住格局等其他变量方面,回族始终是十个民族中与汉族离散程度最低的,换言之,即回族是十个民族中与汉族融合程度最高的。以省级居住格局为例,维吾尔族与汉族的离散指数为98.6,哈萨克族为96.4,东乡族为96.1,而回族仅为54.0,同时,即使是在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与汉族的离散程度同样是最低的。通过对2005年人口普查数据采样的260万居民的微观数据调查,采用人口学婚姻匹配的分析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抽样调查,赖庆博士进一步对少数民族择偶偏好与汉族的离散程度进行分析。他通过采集婚姻家庭户头(Relations to household head)、性别(Sex)、年龄(Age)、婚姻状况(Marital status)以及初婚年龄(Year at first marriage)等数据,对族内婚(Ethnic homogamy)、与汉族人通婚以及与其他民族通婚的离散指数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十个穆斯林民族中,回族与汉族之间的通婚率和融合程度最高,除回族外其他九个民族基本都以族内婚为主。以具体数据作为论据,在族内婚之外,8.8%的回族男性会与汉族女性通婚,而其他穆斯林民族男性与汉族女性通婚的比例中,撒拉族为1.4%、维吾尔族为1.2%、柯尔克孜族为1.1%,其他穆斯林民族远不足1%;9.2%的回族女性会与汉族男性通婚,而其他穆斯林民族女性与汉族男性通婚的比例则不足1%。

      (三)中国穆斯林与国家间的关系。赖庆博士认为,自回族先民进入中国以来,在生物基因、社会经济和语言文化等方面都有与汉族融合的强烈印迹:一方面通过通婚与汉族相融合,另一方面通过族内婚保持自己的宗教传统。他采用社会人口学数据模型,以1949—2005年人口统计数据中的260万人口数字为研究样本(回族为29,451人,其中初婚状态下的回族为15,502人),分别从家庭和个体两个方面对回族择偶状况进行分析。从婚姻家庭分析,在调查的近六千对婚姻家庭中,有4,819对回族族内婚,979对通婚,内婚比例为83.1%。其中非西北地区的回族内婚率1949—1965年为89.9%,1966—1977年为86.4%,1978—2005年为81.7%;而西北地区的回族内婚率为95.8%,且三个时间阶段变化不显著。从婚姻个体来看,除特殊年份数据有所波动外,回汉通婚率一直是上升趋势,特别是在2002-2005年间,非西北地区的通婚率突然由20%大幅度上升至50%,而西北地区历年通婚保持在4%—6%的水平指数。

      因此,赖庆博士分析,国家婚姻自由政策、宗教体制改革及特殊历史事件对于非西北地区的影响要大于西北地区。在相关国家政策影响下,父权社会对于婚姻的主导权被削弱,这对非西北地区的冲击相对较大。1958年后,西北地区通婚率虽有所波动,但在之后的二十年间几乎无明显变化,族内婚仍比较稳固,反而改革开放之后,通婚率开始有限度地上升到5%—6%。由此,他认为,相对宽松的环境有利于民族融合,而且就婚姻状况而言,西北地区与非西北地区的回族出现了明显的差异性。

      基于对上述数据的分析,他建立了人口学微观模型,研究时间为1982年-2005年间,空间范围为全国,以回族个体和地级市作为分析研究单位,对“当代回族择偶的空间历史机制”以及西北地区和非西北地区间差异的背后逻辑进行分析。他以三个地级层次变量进行假设:本地(地级市)民族婚姻市场促进内婚,遏制通婚;本地(地级市)穆斯林文化浓度和强度促进内婚,遏制通婚;地区(地级市)经济增长(率)促进内婚,遏制通婚。在以上模型假设基础上结合数据分析得出结论:隐藏在西北地区和其他省区的地域差异背后的解释机制至少包括地理人口因素、宗教文化和区域经济因素三方面。首先,相对风险模型显示,对回族男性而言,当地适龄未婚汉族女性的人口规模对其没有影响;对回族女性而言,当地适龄未婚汉族男性的人口越多则她们越早选择通婚、也越不倾向内婚,且无论男女当地适龄未婚回族对象越多,他们越不倾向于回汉通婚。其次,一个地方回族聚居程度越高,受民族宗教文化影响,当地回族年轻人(无论男女)会更倾向于内婚而非通婚,而那些最终选择通婚的,也在所谓“婚姻市场”上等待了更长时间。最后,赖庆博士发现,地方经济发展对回族择偶的效应并不符合西方流行的“世俗化”假说,事实上,中国改革开放期间地方GDP增速越高,则该地回族男女越倾向于内婚,尤其男性。这说明,在婚姻选择方面物质财富的积累非但没有削弱传统,反而有利于回族传统生活方式的保存。最后赖庆博士强调由于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中,既有忽略变量偏误,又有测量误差,因此以上结论从社会人口学角度的分析是一个不完全的解释。

      丁宏教授感谢赖庆博士的精彩演讲。她认为,赖庆博士从社会人口学角度研究中国穆斯林是很新颖的,其研究方法值得借鉴。中国十个穆斯林民族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性,而回族是我国最分散的少数民族,由于分布格局等原因的影响,其内部更是缺少同质性。建立在纯粹统计数据分析之上的定量研究,由于样本分布、采集等原因,在面对民族内部的多样性时,加之历史因素,其结论可能会遭到质疑。因此,在进行民族研究时,仅有定量分析是不够的,定性的历史文化分析与定量的数据分析相结合显得尤为重要。

之后,赖庆博士与在场的师生就人口规模、宗教文化与经济发展对回族择偶的影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与讨论。丁宏教授再次感谢赖庆博士为大家带来的精彩演讲。

 

 

整理人:2014级民族学硕士海璐

图片提供:2014级民族学博士马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