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术讲座
讲座纪要:“当代伊斯兰:机遇与挑战”系列讲座(七): “地方性知识与涉宗教报道媒体伦理的文化冲突”

      2016年5月29日下午,由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举办的“当代伊斯兰:机遇与挑战”系列讲座第七场在中慧楼第一会议室举行。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新闻传播学博士一级学科带头人白贵应丁宏教授邀请,做了题为《地方性知识与涉宗教报道媒体伦理的文化冲突》的讲座。本次讲座由丁宏教授主持,相关专业师生前来听讲。

      首先,白教授指出,在传播全球化时代,媒体伦理的文化差异是某一地域媒体的新闻报道引起的纠纷迅速蔓延,并演变为国际性冲突的根本原因,当涉及宗教(尤其是世界性宗教)的敏感性问题时尤其如此。21世纪以来,已经发生多起由涉宗教报道引发的冲突事件。例如“丹麦漫画事件”(2005)、“《穆斯林的无知》事件”(2012)、“查理周刊事件”(2015)等。他认为前述事件中的冲突多源于西方世界与伊斯兰世界长期以来积累的矛盾,而媒体恰恰又扮演了导火索的角色。

      西方媒体的涉宗教报道之所以会引起穆斯林世界的不满,实质上是西方社会和伊斯兰世界各自的媒体伦理表现出的文化价值冲突。西方“在优先维护言论自由上就表现出高度一致”,在欧美大多数国家,亵渎宗教言论的确是受到宪法或法律保护的;但在伊斯兰等宗教色彩浓厚的国家则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亵渎和挑衅,而“亵渎在绝大多数伊斯兰国家均为犯罪,直到今天仍然如此。”

      白贵教授向在场师生列举了巴基斯坦、土耳其、泰国、斯里兰卡、柬埔寨等国家禁止挑衅宗教言论的相关法律和法令。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禁止亵渎宗教是许多非西方以及重视宗教神圣性的国家或群体的伦理共识。只要“禁止”建立充分尊重公民基本权利基础上,就应该承认这是为达成社会和谐所作的必要限制,它在文明内部是有积极意义的。

      其次,白贵教授借助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提出的“地方性知识”概念指出,西方的媒体报道中所秉持的言论自由原则实质上只是一种“地方性伦理”。但这种将亵渎宗教的言论为正当性的“地方伦理”却被西方媒体视为“普遍性知识”。而以此同时,禁止亵渎宗教的地方伦理则被他们认为是与西方媒体的“言论自由”原则相抵触的“地方性知识”。这种媒体伦理观念使得西方媒体人以自我文化为中心,偏执于一种“地方性伦理”而否定其他“地方性知识”所具有的“普遍性”。

     白贵教授分析,在一系列冲突中,的确曾出现过一些穆斯林的过激甚至极端行为,但更不乏西方主流社会的傲慢与偏执。对广大穆斯林来讲,对穆罕默德的亵渎就是对穆斯林群体的侮辱。很多冲突发生初期,穆斯林群体往往通过和平抗议和示威,合理表达要求希望得到理解与尊重的诉求。然而,因为偏执于“宗教亵渎自由”,伊斯兰世界的声音每每被西方社会和媒体有意无意地忽视、回避,甚至是误读、曲解。西方社会后续的一些不理智行为,成为激化矛盾的重要因素。例如,在“丹麦漫画”事件中,《日德兰邮报》主编于2006年1月31日公开道歉,冲突本将趋于缓和。第二天,德国、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报纸却又转载肇事漫画。《法兰西晚报》更在头版刊登一则新漫画,讽刺四大宗教的神。2月3日,《日德兰邮报》发表社论,再次道歉;2月8日,法国《查理周刊》又刊出肇事漫画,更在一幅新作品中讽刺穆罕默德为“白痴”。西方媒体的这一系列行为,可视为“宗教亵渎自由”理念的产物。冲突发生后,媒体本应倾听“他者”的声音,致力于事件平息,但西方媒体却一味坚持自己正确,这才使冲突的范围和程度进一步扩大。

      白贵教授指出,言论自由的核心精神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其具体做法和界限则是与国家、民族、文明的历史传统紧密相关的,它本质上只是一种“地方性伦理”。20世纪70年代,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的研究就已经表明,一切知识均不具有脱离文化背景的绝对正确性特征。以吉尔兹为代表的人类学家们“借助于对文化他者的认识,反过来关照西方自己的文化和社会,终于意识到,过去被奉为圭臬的西方知识系统运来也是认为‘建构’出来的”。在全球化时代,族群生存已经超越了地域性局限。在世界已经相互联系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时,跨文化传播中,理解和尊重彼此的差异、真诚地倾听“他者”的诉求、给“他者”以应有的空间,往往比“理直气壮”地自说自话更重要。因此,西方政要及诸多媒体在《查理周刊》等事件中,每每以世界文明表率自居,却又轻率地伤害“他者”宗教情感的行为,是需要有所反思的。

      最后,白教授认为,全球化时代发展至今,作为媒体人应该进行媒体伦理的重构,建立尊重“他者”文明,禁止挑衅的为原则的跨文化媒体伦理。建立这种媒体伦理的前提是承认文明的“差异性”。如果以全球化视野来审视,不管是西方世界还是伊斯兰世界,两者的媒体伦理都是地域性的。当它们发生冲突时,让一种媒体伦理完全服从另一种是没有必然理由的。只站在自身的立场上看问题,必然会缺少对“他者”文明的必要同情和理解。以自身的标准去要求“他者”,就必然表现出傲慢、固执、狭隘与偏见等,容易引发不同族群、不同宗教团体的冲突。冲突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族群关系的撕裂,往往难以轻易补救。长此以往,将可能造成更为重大的世界动荡。

      建立尊重“他者”文明,禁止挑衅的跨文化媒体新伦理的途径是以“对话”约束“挑衅性”言论。重构跨文化的媒体伦理,已经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而重构的根本途径就是“对话”。这就需要各方承认世界的多元性,承认“他者”文明的价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需要“参与共建的各方没有谁具有绝对的精神及道德的优越性,并且各方承诺放弃暴力的对抗和挑衅性的行为。之后,通过协商、讨论、辩论来表达抗议或申明正当性。”而处于强势一方的文明,更有责任首先检视自己的言行。

      但与此同时,约束挑衅性言论的媒体伦理不是言论自由向宗教与禁忌屈服,而是在全球化时代,为了人类的和平,在跨文化视野下对“言论自由”重新建构,剔除其殖民主义与工业化时代的狭隘,赋予其适应时代的内涵,权衡利弊做出的必要抉择。约束挑衅性言论,不应伤及言论自由的底线。要严格界定挑衅性言论的范围,保障对宗教与禁忌自由而公正的讨论。因此,“信仰”自身也需要做出调整和让步。白教授引用许纪霖的观点——“世俗对宗教可以有批评、有研究、有讨论,但不能用无聊的亵渎冒犯他者”结束了演讲。

      随后,白贵与现场的听众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和交流。讲座结束时,丁宏教授再次对白贵教授表示了感谢。 

(整理人:苏二龙、海璐;图片提供:马永吉)